一、章程修改的缘由
《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自1994年修改实施至今已有十一年。十一年来,伴随着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本市残疾人事业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表现在: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教育培训、帮困救助等各项工作得到加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获得明显改善,残疾人自身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同时,由于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以及残疾人工作的格局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残疾人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也与以往有明显的不同。为此,1994年修改的《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必须作适当修改。
二、章程修改的主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2004年6月1日颁发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在民政部《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基础上修改《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修改后的章程与原章程相比,在章节设置上作了较大变动,在具体内容上更加健全和完善,以体现时代特征和上海特点。
现将修改后的《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章程(修正案)》提交各位理事审议。
特此说明。
上海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
筹备工作小组
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