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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人道主义精神 发展残疾人事业为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而努力奋斗----在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摘要)/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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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工作回顾

 

        一、紧紧抓住上海举办2007年世界特殊奥运会的契机,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
        2007年在上海举办的世界夏季特奥会是世界特奥史上参赛国家、地区及参会人数最多的一届盛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亲临开幕式,并到社区“阳光之家”亲切看望智障学员和残疾人工作者,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作出重要指示。
        全市残联系统齐心协力,同民政、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承担了赛事的大量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筹办过程,相继推出了智障人士“阳光之家”、“阳光工场”等市政府实事项目,出台了一批惠及广大残疾人的优惠政策,建成了上海阳光康复中心、阳光艺术中心等市、区级服务设施,使残疾人事业又上一个新台阶。
       二、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残疾人康复工作实现新突破
       以2012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 推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残无业人员养护补贴、重度听障人群人工耳蜗植入补贴、在校听障生免费配发助听器和成年听障人群助听器补贴配发等一系列具有上海特色的康复政策和康复项目。
       依托市政府实事,为3500名重残无业人员和2000名残疾儿童分别实施养护服务及康复训练补贴。近5万名农村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服务。每年为9万多名残疾人提供上门康复服务,残疾人健康体检人数突破13万。贫困无业精神病人免费服药实现了全覆盖,全市年康复服务能力达到了43万人次。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拓展脑瘫训练营项目,市聋儿康复中心加强聋儿康复的指导,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为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38.77万件。
        规范康复服务模式,制定了“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指标评价体系、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等工作标准,开展上海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达标)街镇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
        三、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
        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特殊教育体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实现全覆盖。全市现有特殊教育学校28所,在校学生达9384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得到基本普及。每年有百余名残疾新生进入高等院校深造,在校残疾大学生达到380余人。率先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免费义务教育,开展“扶残助学春雨行动”,累计助学64699人次,助学金额8893.61万元。
       以“挖掘潜能,培养技能,发挥才能”为宗旨,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需求的培训项目,每年培训残疾人15000余人次。建立残疾人职业见习基地8所,近千名残疾人参加见习, 2006-2007年连续两年获得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团体金奖,在全国和国际技能竞赛中取得了好成绩。
        四、以劳动就业为抓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开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残疾人劳动就业新途径,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4.6万余人。
通过推出“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万人就业项目,安置7000余名的失业、协保和待岗残疾人实现就业。实施“为6000名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市政府实事,帮助大批残疾人就业。出台一系列就业促进政策,扶持残疾人灵活就业。鼓励社会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推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的规范管理,盲人保健按摩业有序发展。
        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按照“要分类、有梯次、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初步建立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一系列措施,使残疾人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城镇残疾职工达到了应保尽保,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实现了全覆盖。“阳光之家”和“阳光工场”建设使11701名智障学员的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得到显著提高,195名学员实现就业。1.92万名城镇重残无保障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实行救助。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1585户残疾人家庭受益。
       五、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
       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增进全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和支持。电视台相继开通了《迎着阳光》、《时事传真》、《阳光之窗》等手语栏目,新民晚报开设了《阳光天地》专刊;《灵芝草》杂志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获得各方好评。
       创建了集展览、培训、训练于一体的阳光艺术中心,各区县开展文艺演出、学习交流等活动。市残联参与摄制的以残疾人为题材的影片《我的哥哥安小天》深受社会好评,《大山深处的保尔》荣获全国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
       残疾人体育再创佳绩。在2004年雅典第12届残奥会上获得金牌9枚、银牌5.5枚、铜牌2.5枚,破4项世界记录和1项残奥会记录,实现了上海残疾人运动员在世界残奥会上的历史性突破。在第六、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均取得金牌总分第三、团体总分第三的好成绩。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市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编创了轮椅操等适合各类残疾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参加特奥训练的智障人士增加到5.6万名。
       大力推进无障碍建设,新建、改建公共设施,为全市3万户残疾人家庭改造了无障碍设施。为9483名听力、言语障碍者开通了信息卡服务。成立上海东方国际手语教育学校,推广、普及中国手语。2005年,上海市被评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
开展上海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持续推进上海市“7259”帮老助残志愿者行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市政府残工委加大了对全市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主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市、区残联加强自身建设,倾听残疾人的呼声,努力改进工作,实践“三个活跃”和“三个走向”。从市到区县、街镇、居村委会的残疾人工作“四级网络”基本形成,残疾人工作得到显著加强。
       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涌现出了“轮椅上的天使”陈海新等优秀残疾人代表。创造性地推出一批新的服务品牌。市盲协组织志愿者为盲人讲电影;市聋协普及与推广中国手语;市肢协开展读书会和智力助残活动;市智协建立了“家庭支持联络网”,组织“我与特奥同行”家庭论坛系列活动;市精协加大了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开展适合精神病人的文化活动。
       各级残联加大了对残疾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青年人才锻炼培养制度,举办优秀残疾青年骨干培训班,加强对调查研究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七、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持残疾人群体总体稳定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政策,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残疾人工作,争取社会各方对残疾人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建立预案在先的化解缓解机制,做好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残疾人群体的总体稳定。从残疾人的实际困难出发,为残疾人解决具体问题。
        八、开展残疾人抽样调查,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本市共有各类残疾人94.2万人,占总人口5.29%。这次抽样调查,充分反映了近20年来本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果,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之间的差距,残疾人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以及残疾人事业战略调整的方向,为制定和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科学依据。
        服务大局,加快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市残联信息中心,初步建成了“一网、一站、一库、二平台”,基本完成了上海市残疾人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提升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九、稳步开展对外交流,增进与各国、各地区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联系与合作
        成立了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国际交流中心和上海市残疾人台湾事务交流中心,为残疾人对外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宽广的平台和渠道,为两岸残疾人友好交往和民间交流架起了便捷的桥梁。共接待境外团组184个、2829人次来访和考察交流。
        承办和协办第八届亚太地区蒲公英音乐节、第十七届世聋联亚太地区聋人领袖大会、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智力残疾人研讨会等大型国际活动。
        促成国际残疾人老年人康复护理保健用品用具展览会连续多年在沪举办,引进日本专业机构在沪合作开展培训导盲犬项目。在丹麦、日本和我国香港建立康复与职业教育培训基地,认真学习有益经验。
        十、充分发挥基金会作用,动员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完善制度和网络建设,共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及实物约1.1亿元,惠及残疾人6万余人次。
        市慈善基金会、市红十字会和市老年基金会等慈善机构也为改善残疾人状况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市还启动了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制定了创建方案,为未来几年本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确定了新的更高的目标和任务。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指出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又对残疾人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强调残疾人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市政府近两年也将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建成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等内容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在今后五年里,我们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充分利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本市加速建设“四个中心”、加快实现“四个率先”的有利条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全市人民的支持下,努力把上海建成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一、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为抓手,全面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本市2010年要完成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任务。我们要以此为抓手,创新残疾人事业的工作思路,创造残疾人事业的工作亮点,破解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难题,确保本市残疾人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相衔接,全面提升政府和社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注重长效机制的建设,构建完善残疾人工作体系。逐步完善面向基层残疾人的服务业,推进残疾人事业有效、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推动残疾人工作全面开展。围绕残疾人劳动就业和残疾人企业产品纳入政府采购、重残人员托底保障、残疾人住房救助、残疾人交通及家庭无障碍建设、残疾人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残疾儿童及中途致残人员康复、农村残疾人工作等难点问题,创新工作力求实现重大突破,努力使本市残疾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紧紧围绕本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构建组织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训练服务网络,在健康与医疗制度、康复救助制度、福利服务制度三个层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建成符合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发展要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构建以先进的康复技术为指导,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康复相互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制。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满足残疾人新的康复需求。
       拓展和夯实康复服务内容,在完成国家任务指标的同时,结合本市特点不断拓展康复服务项目,以满足各类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
       三、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体系,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能力
        研究并实施《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满足残疾儿童身心全面发展需求、医教有机整合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进一步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拓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的受益面,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满足残疾学生升学和就业双重需求。
        推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更好地为高等院校和残疾人大学生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体系,促进本市残疾人在全国率先奔小康目标的实现
        瞄准本市残疾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奔小康目标,以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为落脚点,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完善本市残疾人就业地方性法规政策,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和集中就业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残疾人就业的新方式、新项目,逐步形成具有长效性机制的多层次就业格局。将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全市劳动力就业工作大局,适时出台就业扶持政策措施。
        增强残疾人就业和创业能力。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及残疾人特点,大力推进建立以残疾人为主体的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逐步实现“一个乡镇建立一个扶贫基地”。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机制,健全残疾人救助制度,逐步提高残疾人的整体保障水平,实现残疾人社会保障全覆盖,使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与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五、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体系,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
        加强残疾人事业宣传,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扬自强不息精神。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重视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三级残联信息交流和数据传输网络平台,建设好各级残联的门户网站,扩大信息宣传和交流。
        努力办好市第七、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和残疾人文艺汇演,积极参加全国综合性的文化体育赛事。培养特殊艺术人才。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深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发挥残疾人体育训练中心和阳光艺术中心的骨干作用,办好《灵芝草》杂志。
        完善上海志愿者协会助残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巩固已有的服务项目,建立志愿者服务的长效机制。
积极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抓住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的契机,积极拓展无障碍建设领域,推进公共交通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建设和无障碍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等工作。
        加强残疾人政策法规研究,完善残疾人工作领域的政策法规,营造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适时修订《上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加强各级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规范残疾人信访程序,提高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
        六、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各级残联理事会要自觉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科学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勤政”的原则,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成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提高执行理事会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残联机关要加强效能建设,牢记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改变作风,切实增强服务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加强残疾人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发挥残疾人骨干作用,进一步选拔优秀的残疾人充实领导班子和残疾人工作队伍。通过开展干部培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残疾人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加强专门协会工作。各级残联要积极支持专门协会履行“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通过加强指导,积极扶持,促进专门协会建设更加规范,使专门协会在联系和团结残疾人、参与公益活动、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加强关注、关心和引导各类民间残疾人组织的交流与研讨。
        强化基础,建立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配备好镇街、社区两级专、兼职工作人员,逐步构建以区县残联为中心、街镇残联为骨干、村(社区)残协为基础、各专门协会和助残志愿者机构为依托的基层残疾人网络体系。
        加强残疾人国际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深入开展残疾人工作调研,重视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的后续利用,完成中国残联交办的筹建世博会残疾人馆的任务,抓好特奥陈列馆的筹建工作,完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服务功能,全面完成“十一五”残疾人工作各项任务,全力打造本市残疾人工作新亮点,全方位展现本市残疾人工作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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