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情愫中,除夕总是这样让人难以释怀。对我来说最最难以忘怀的是1992年的除夕。这一天我是在紧张、兴奋中度过的,因为这不是一个普通的除夕,这是一个对上海残疾人事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一天。今天在新修订的《残保法》公布之时想起这一天,更为激动,往事历历,仿佛昨日。
事情还得从制定《上海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称《上海实施办法》)说起。《上海实施办法》从1989年下半年进入立法调研开始,历时三年多,与民政、劳动、卫生等部门反反复复地进行商量协调,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在1992年底可以将《上海实施办法》提交市人大审议了。
这个消息对我们起草小组的同志来说,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上海实施办法》的立法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几年来的心血将结出果实。担心的是市九届人大将在1993年的2月份就要换届,《上海实施办法》能否赶在市人大常委会换届前审议通过,时间十分紧迫。如果排不进这次会议的议程,《上海实施办法》又不知要往后拖多少日子出台。
当时,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大法已经颁布实施。上海的广大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也迫切企盼《上海实施办法》早日出台。市人大当时的法制委为此已经做了不少协调工作,但很难将《上海实施办法》排进九届人大最后一次会议审议了。一边是迫切要求早日出台,一边是难以排进议程,真是左右为难,惴惴不安。屈指算算余下的时间仅有30多天,中间还有一个传统的新春佳节的假期。倘若没有强有力的周全之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最后一次会议将肯定不会审议《上海实施办法》。
我将上述严峻的情况向时任市残联理事长的钱关林同志作了汇报。钱理事长深感事关重大,放下了手头工作,即与市人大法制委的领导商量,向市人大领导汇报,尽力争取将《上海实施办法》列入九届人大议程。与此同时也向中国残联作了报告,请求领导的支持帮助。正在我们一筹莫展,忐忑不安时,从中国残联传来消息,邓朴方同志春节期间,将随邓小平同志来沪欢度新春佳节,中国残联让我们在除夕夜向朴方同志当面汇报。这一消息,好似一股春风,使我们信心倍增。因此,我们热切等待朴方同志的到来。
除夕这天,钱关林理事长、徐凤建副理事长和我,早早来到机关,安排好年关的工作,又把如何向朴方同志汇报的事重新理了一遍。下午五点不到,我们就来到了早已披上节日盛装的西郊宾馆,等候向朴方同志汇报。这时,天渐渐黑下来了,只见周围华灯齐放,霓虹闪烁,院子里处处洋溢出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一会儿这里将举行上海市迎新春团拜会,邓小平同志将接见本市党政军领导。小平同志非常关心残疾人事业,曾在与外国元首谈话时说:中国需要改进对残疾人的服务。中国残联对上海残保法的立法工作也十分重视,分管领导曾多次听取我们的工作汇报,还数次派员前来指导,与我们一起到有关部门参与协调工作。工作人员让我们在小客厅等候。不一会,朴方同志坐着轮椅来了。互致新年问候后,钱理事长、徐副理事长抓紧时间,在团拜会开始前向朴方同志汇报了《上海实施办法》制定的进展情况,以及当前遇到的困难等等。朴方同志仔细地听,并不时插话提问,非常体谅我们的困境,表示会将我们的情况转告市里领导。他要求我们继续抓紧做好《上海实施办法》提交市人大审议的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出台。
短短的会见很快结束了。离开西郊宾馆时,除夕的鞭炮声已经响彻云霄,天空五彩缤纷,中央电视台除夕联欢晚会已经开始。此时,我们的心情也好似祥和的除夕那样,感到特别的轻松和喜悦。
1993年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就从市人大传来好消息,九届人大常委会已将《上海实施办法》列入了议程,要我们认真做好准备工作。2月6日,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锦江小礼堂举行,谢丽娟副市长向与会常务委员作了《上海实施办法》的立法说明。经过委员们认真审议讨论,最后一致通过了《上海实施办法》,诞生了本市历史上首部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规,为本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