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个肢残人,有残疾人证,在中外合资单位工作,月薪4000多元,每月缴纳个调税。听说残疾人可以免税,有这回事吗?要办什么手续?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第1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残疾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批复》(国税函〔1999〕329号),对残疾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残疾人员的劳动所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可减征个人所得税。
你的工资收入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由单位统一办理退税手续。(编者)
